视频说法

二手房买卖合同哪些条款是必须要写的

合同纠纷 2021-03-02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要写的条款有:

1、买方和卖方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

2、房屋的基本信息;

3、房屋售价;

4、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办法;

7、落款和日期。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视频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