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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关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保险纠纷 2021-03-03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关于期限的规定的是:保险人发现投保人在合同订立时未尽如实告知义务的,可以在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三十日内、最长在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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