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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董事长职权有什么

公司企业 2021-03-03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公司法中董事长职权:

1、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主持股东大会;

4、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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