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破产清算 2021-03-05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

(一)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二)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

(三)必须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

(四)就无偿行为而言,破产债务人主观上要有恶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视频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