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买卖合同应在何地交付

合同纠纷 2021-03-08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买卖合同的交付地点是:

1、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2、约定不明确或无约定的,当事人可协议补充;

3、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交付;而其他标的,是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交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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