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骗取婚姻登记的法律后果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家庭 2021-03-18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骗取婚姻登记的法律后果的规定是: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婚姻登记,其在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其在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婚姻登记,其在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
其在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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