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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丈夫家暴离婚怎么赔偿

婚姻家庭 2021-04-07 0人浏览
陈岳荣律师

唐飞律师

特邀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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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遭遇丈夫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女方要求男方进行赔偿。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无过错方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的,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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