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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婚姻家庭 2021-04-07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人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禁止家庭暴力,丈夫实施家庭暴力,妻子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和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被家暴可以提供如下证据:

一、因被家暴而受伤的治疗记录、检查报告、门诊病历、病案、验伤报告。家暴一般要求造成轻微伤以上结果,因此家庭暴力的验伤报告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二、报警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人民法院出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三、有关的录音、录像、保证书等。

四、如果有证人在场,还可以提供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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