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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有哪些

合同纠纷 2021-04-09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

1、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享有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必要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
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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