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合伙人是否承担债务连带责任

公司企业 2021-04-13 0人浏览
陈岳荣律师

张进松律师

特邀公司企业专业律师

咨询我

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形下,合伙人承担债务连带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八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条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向我提问获取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