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我国刑法对领导残疾人乞讨罪的立案规定

刑事案件 2021-04-21 0人浏览
陈岳荣律师

陈树荣律师

特邀刑事案件专业律师

咨询我

律师解答

我国刑法对领导残疾人乞讨罪的立案规定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就应当立案予以追究。本罪为行为犯,不需要造成乞讨人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的,应当立案。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向我提问获取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