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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预售许可时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

合同纠纷 2021-04-27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未取得预售许可时签订的协议无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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