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娟律师
特邀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律师解答
父母能替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儿子提出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
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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