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私人使用童工如何处理

刑事辩护 2021-05-31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私人使用童工的处理:由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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