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无效合同可以协商解除吗

合同纠纷 2021-07-01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原则上无效合同不需要经过解除和撤销程序,该合同效力自始无效。对于符合可撤销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法院对该合同进行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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