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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销售有毒食品罪的要件

刑事案件 2021-07-07 0人浏览
陈岳荣律师

李文涛律师

特邀刑事案件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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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构成销售有毒食品罪的要件如下:

1、客体是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上表现为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

3、主体是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是故意。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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