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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暴力婚姻可以离婚吗

离婚 2018-11-09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冷暴力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界定,按照通俗的说法,一般是指夫妻之间产生矛盾,漠不关心对方,不沟通敷衍性生活,不做家务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实质上属于一种精神虐待,冷暴力可以作为提起离婚的依据吗?这里我对这个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回答:

冷暴力在我国的法律界定上还是空白,冷暴力不仅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也不能要求精神赔偿,法律只能对有形的行为,比如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冷暴力在精神上的折磨甚至比肉体伤害更甚,但是现在还不在法律可以规制的范围内。

如果冷暴力逐渐发展为没有尽到夫妻共同生活的义务,并且可以收集到证据的,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作为依据,作为法官分割财产时的考虑依据,比如对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支出一方并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一方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等等。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离婚案件的处理除了需要考虑财产分割金额的问题之外,还应注意取证方法、执行可能。每个离婚案件均具有不同的特点,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地规避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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