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债务合同仲裁的程序

合同纠纷 2021-07-18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债务合同仲裁的程序:

1、受理仲裁申请;

2、组成仲裁庭;

3、通知仲裁日期;

4、进行仲裁;

5、制作裁决书。

根据《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三条规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九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仲裁法》 第三十三条

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仲裁法》 第三十九条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视频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