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离婚前是否先过户房子

离婚 2021-07-27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离婚前,不需要过户房子。在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一方擅自在离婚前,出卖夫妻共同房产,对该方可以在离婚分配财产时少分或者不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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