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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定金后不想买房了定金能退吗

合同纠纷 2021-07-27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交定金后不想买房了,如并不存在法定的事由,定金不会退还。出现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正常签订,则定金应当退还。在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情形下,则双倍退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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