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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债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婚姻家庭 2018-11-27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所以要回答丈夫欠债妻子有义务偿还吗这一问题,最主要是要弄清该债务的用途:

1、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偿还的义务。

2、如果能够证明该债务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妻子没有义务偿还。

3、如果该债务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

总之,如果不想替丈夫还债,最关键的不是离婚和财产分割,而是想办法证明丈夫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九条

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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