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要约收购能撤回吗

合同纠纷 2021-08-19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要约收购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能撤回。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前款所称预受,是指被收购公司股东同意接受要约的初步意思表示,在要约收购期限内不可撤回之前不构成承诺。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收购人应当每日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已预受收购要约的股份数量。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前款所称预受,是指被收购公司股东同意接受要约的初步意思表示,在要约收购期限内不可撤回之前不构成承诺。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收购人应当每日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已预受收购要约的股份数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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