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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 2018-12-24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对于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这个问题,下面我给大家做简要回答。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时,坚持离婚的一方可向另一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法律规定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包括四种:第一种,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里强调是同居,而不是偶然发生两性关系。第二种,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三种,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种情况需要强调是屡教不改,而非偶然行为。第四种,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这里的分居要明确是因为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生活、学习等原因两地分居。但是如果一方第一次起诉时证明不了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且另一方坚持不离婚的,法官一般也不会支持离婚请求,因此坚持离婚的一方可能需要在6个月后再起诉一次,第二次一般都会得到法官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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