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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 2018-12-24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对于到哪里办理离婚手续这个问题,下面我给大家做简要回答。

离婚一般是在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的。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的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过,离婚除了在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还可以去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办理,而管辖法院不一定是户籍地法院。《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对方连续居住超过一年时间的居住地进行起诉离婚。这里需要的材料就是由派出所或者街道办、居委会(村委)开开具的《居住证明》。因此,离婚手续可以到户籍地办理,也可以到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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