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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在什么情形下会失去效力

继承 2021-10-14 0人浏览
陈岳荣律师

黄婷律师

特邀继承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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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公证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形: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该遗嘱是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

4、该遗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

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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