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控股企业具备什么条件

企业法律顾问 2021-10-14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除应当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实缴注册资本额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不低于所直接控股金融机构注册资本总和的50%;

2、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3、有符合任职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有为所控股金融机构持续补充资本的能力;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有效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其他审慎性条件。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

二、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一)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除应当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实缴注册资本额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不低于所直接控股金融机构注册资本总和的50%;

2、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3、有符合任职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有为所控股金融机构持续补充资本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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