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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怎么确定产权人

房产纠纷 2021-11-08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安置房的产权人是依据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产权人来确定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登记簿上有错误的,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就是安置房的产权人。安置房是房屋拆迁中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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