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有债务纠纷可追诉原公司股东吗

公司企业 2021-11-16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有债务纠纷,一般情况下,由新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不可以追诉原公司的股东。但如果原股东未足额出资的,受让人对此不知情的,可以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担责。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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