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有哪些

合同纠纷 2021-12-06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

1、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成果交付负担。即在承揽人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工作成果的意外毁损、灭失风险应由承揽人负担,交付之后则由定作人承担风险。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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