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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是怎么去规定的

房产纠纷 2021-12-20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没有规定,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规定能如下: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能够用货币出资,也能够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能够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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