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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带什么

房产纠纷 2022-11-02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去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带上房产公证的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契税发票等的相关材料以及公证处要求的其他材料。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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