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起诉离婚费用

离婚 2019-02-28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起诉离婚需要负担以下费用:法院的诉讼费、律师费、房屋评估收费等。

诉讼费: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会向法院预交起诉费,最后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根据最高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律师费一般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争议财产超过的一定金额的情况加收一定比例的费用。

如果双方对争议房屋的价值存在异议,法院在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而又不适用竞价方式的前提下,一般会建议双方申请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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