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强制执行期限多长时间

刑事辩护 2019-03-01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当事人都必须自觉履行。当事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强制执行。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人民法院应当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实践中,如果人民法院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后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一般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执行后,如果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人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执行。

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尚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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