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同居怎么分割财产

婚姻家庭 2019-03-01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在处理因同居关系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时,一般会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不是按共同共有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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