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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监护人称谓是什么

婚姻家庭 2019-03-27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监护人称谓,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未成年人第一监护人的称谓填写父母的名字,如果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孩子的监护人可以由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弟姐妹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来担任,但是需要经过当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或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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