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如何规避招聘录用过程中的劳动用工风险

劳动纠纷 2019-04-18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企业可以按照如下方式,规避招聘录用过程中的劳动用工风险:

1、招聘信息不得还有歧视性内容。如对外招聘的广告中不能有性别、乙肝等歧视性限制。根据《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用人单位就业歧视时,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2、招聘信息中不得虚假承诺。根据《就业服务和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明确录用条件,企业可制定《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录用条件及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这样在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就有合法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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