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配偶去世房产证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4-26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配偶一方去世,涉及到的房产证过户问题,要先看该房屋属于去世配偶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也要看配偶一方在去世前有没有就该房屋的继承问题留有遗嘱。

通常此类房产在过户问题中有两个解决方案:

1、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包括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能够就房产继承情况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其中一人继承,其他人放弃继承,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可以带上身份证原件、去世一方的死亡证明、房产证原件一同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带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2、配偶一方去世后,涉案房屋没有遗嘱,所有有继承权的人不能就房产继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个有继承权的人都可以到法院起诉其他继承人,在法院裁判之后,带上裁判文书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但是,如果配偶一方去世时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持购房合同也是可以办理继承公证或者到法院起诉确认继承权的。只是,等房产证出证时,还是去世一方的名字,需要继承人带着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裁决书及房产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登记业务,变更之后的房产证就是继承人的名字了,至此业务办理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视频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