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强制过户的条件

房产纠纷 2019-04-26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要取得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仅仅基于交付而取得实物占有还不够,还必须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不难看出,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补救或者赔偿损失。

继续履行的意思包含要求强制过户,是守约方维护自身权益的合理诉求。但是并非所有的强制过户诉求都会得到法律支持,在不适宜判决强制过户的情况下,守约方只能选择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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