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伤赔偿法律问答
上海
工伤赔偿
请问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报工伤,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否由单位赔偿
员工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下列赔偿: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员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去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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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的农民工9级伤残,可以拿到多少赔偿,都是保险公司赔偿吗?保险公司给多少钱
对于工伤赔偿,应根据伤残等级,赔付的项目和标准各有不同,有些是企业出,有些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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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受伤了但是还没有鉴定是几级伤。但是现在不能上班。公司应当赔偿我的工资嘛我的工资嘛?
需要看工资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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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一下,工伤了,保险公司都有什么赔偿款
受工伤后单位和保险公司的赔偿是: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支付其他项目;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的,承担所有赔偿;单位办理工伤保险但未缴纳保险费用的,补缴之前单位承担所有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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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咨询一下工地工伤赔偿
你好,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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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的时候不小心电锯锯到手指算工伤吗
工作中手指受伤算工伤。若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受到事故后,由用人单位或职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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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在工地上受伤了,大XX断了
伤情如何呢?多长时间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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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在学长食堂上班受伤了
下列情形下的伤害属于工伤:劳动者在单位正常工作时,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单位正常工作时,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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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浙江宁波市,我想申请工伤认定,事情经过是,在工作日,因为工作室没有食堂请问您看可行吗?
劳动者工作时受伤的,要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则按工伤的程序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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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受伤属于工伤吗
您好,可以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最后,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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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药费公司已付,后续费用没有在争议
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效报销单据等相关材料,可由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去申请报销。法律依据: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效报销单据等相关材料,可由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去申请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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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被车撞了。我是主责、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如果符合者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或者本人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的事故伤害的情形的,算工伤;如果本人对该车祸负主要责任的,则不算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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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 应该补偿多少钱
你好,是否已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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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的路上被车撞了,他是全责,我还能用工伤保险赔偿吗
劳动者在上班路上出了车祸,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要依法支付工伤赔偿;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费的,则由单位来按规定支付工伤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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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受伤赔偿标准
农民工因工受伤,认定为工伤的,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伤残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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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要等多久才能赔到钱
工伤赔偿大概三至六个月可以拿到赔偿款。发生工伤事故后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及时申请伤残等级认定,而工伤赔偿的数额根据认定的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不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上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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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下班在公司院孑自己摔伤骨折住院休养公司叫我办离职怎么办
发生工伤的时候,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但如果劳动者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不能在此时以经济性裁员或者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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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家属护理可以主张护理费吗?护理费是由用人单位支付吗?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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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伤住院,老板不愿垫付医药费
工伤住院费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垫付。若用人单位拒绝垫付或者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由受伤职工或者及其近亲属垫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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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5日我在工地干活摔伤,后鉴定为九级,天工资320元,应该赔我多少钱请问合理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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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车被高空坠物砸中了,可以和物业仲裁吗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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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早上去上班走到一工地门口摔伤,因工地门口撒水地面湿滑导致摔倒请问和工地有关系吗?
工伤范围一般不包括在公司宿舍摔伤,出于工作原因摔伤的除外。劳动者具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因工受伤或者在工作地点患上职业病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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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大拇指骨折需要怎么赔偿合适
因为工伤造成大拇指骨折的,要先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相关赔偿标准。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法律依据:《工伤报销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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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更换股骨头,费用花了9万,怎么赔偿
工伤保险换股骨头报销,首先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如果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向当地医疗保险机构部门申请报销,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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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工伤鉴定完了,去上班有钱多还是辞工有钱多。
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鉴定结果确定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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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剧组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受伤,怎么样赔偿
我在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确认劳动关系存在后,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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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工伤认定平不了伤残什么墙
是因工作原因受的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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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的职业病咨询
职业病危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各项职业活动时可能形成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容易造成职业病的危害因素有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法律依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二条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另行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第四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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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用自费药这费用老板让自己出合理吗?
工伤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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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尿道 受伤需要周期扩张半年可以平级吗
你好,需专业机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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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定为九级工伤,厂家能包多钱。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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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在工作中闪腰了,算不算工伤,能评几级
你好需要鉴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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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伤8个月了,厂里给我6个月工伤工资,一个月病假,然后就不给我打病假了
请工伤假需要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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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住院工伤怎么补偿
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但没有住院,可取得下列工伤赔偿: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劳动能力鉴定费;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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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咨询一下70岁老人上班路上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发生交通事故,申请认定是否属于工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1、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2、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3、在交通事故中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符合以上条件,基本上可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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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工伤伤残签定为三处伤残十级应该怎么算?
工伤的伤残等级分为十级,其中一级的伤残程度最为严重。工伤伤残等级不同,赔偿的标准也会不同,若职工工伤致残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得保留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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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作去兼职,在兼职地摔跤受伤,兼职单位是否有责任赔偿治疗金额等
兼职受伤应当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若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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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是天津,每天都去劳动市场找活干,不属于长期工,属于干一天结算一天的工资如果老板不给我能通过那种方式处理?
工伤认定步骤:1、工伤认定。根据国家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当地工伤保险部门报告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工会未及时申报的,也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报。2、待情况稳定后,劳动者需向当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鉴定办公室将从全市医疗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人员,预约鉴定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3、待评估证书正式生效,如无异议,可持相关资料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相关待遇,如果需要工伤恢复也可以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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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因为工作失误,导致公司需要赔偿客户,需要员工个人承担吗
根据过错程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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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方考虑不周,导致听信对方话语,将工伤报成了私伤,现还未有什么冲突,但想知道后续有什么需要注意和防范的?
建议报警解决,做法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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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公司 只是个人跟一个公司签合同。然后我找人来施工。施工中一个工人受伤由哪方来承担
建筑工人在施工时受伤,如果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则由施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但担责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人追偿;如果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且被认定为工伤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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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受伤,老板送来小医院,我们想转院,老板不同意怎么办
先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受伤职工应当对是否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负举证责任,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即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维权提示:农民工或临时雇佣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用工单位往往以δ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交以下材料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也要为职工的工伤负责:1、领取工资或劳动报酬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卡等;2、单位同事或共同劳动人员的书面证明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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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和用人单位有关系吗
你好,请问事故责任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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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不是工伤,在那做伤残鉴定?
如果是申请做工伤伤残鉴定的,需要待工伤认定后,本人持有病历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如果不是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当事人携带病历到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即可。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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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伤十级,公司赔偿不合理找那个部门,工伤赔偿是本人工资还是社保基数赔
您好!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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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工伤,公司应该对我负责吗
根据单位合法规章制度及事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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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有关问题
你是否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是的话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后要求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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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下班半小时以内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可以同时得到对方的误工费赔偿和我上班公司的工伤工资吗同时得到对方的误工费赔偿和我上班公司的工伤工资吗?
因交通事故影响当事人上班的,一般不能索赔误工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交通事故影响当事人上班但并未造成人身损害的,不能以此索赔误工费。误工费是因交通事故发生,肇事者给对方人身造成一定损害,受害方因伤误工而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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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厕所突然晕倒摔伤算不算工伤?
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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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伤期间到了退休的年龄应该怎么办啊!能得到什么赔偿
建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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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在大学里受伤了学校要承担相应责任么
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义务的,学校要承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过错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如果校方推卸责任,建议及时取证报警或者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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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摔伤,肋骨骨折三根,赔偿多少钱?
在工地上肋骨骨折三根的,可以索要的赔偿一般有:工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人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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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被电线触电,物业没给上保险工伤!住院费现在也没拿,推脱不拿住院费
工伤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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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下,外请的火车司机,在装货过程中受伤缝针了,这种工伤怎么处理
这是可以直接起诉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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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的问下十级伤残需要什么标准
你好需要结合病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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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店长让办私人事情受伤了,算工伤吗?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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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吊车在工地干活,因地质软,导致吊车侧翻,司机有责任吗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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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有
《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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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才22岁,在工地干活把小手指和无名指骨头断了 无名指接上了,我想咨询一下这个老板需要怎么赔?
在工地上班受伤老板不管,应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的,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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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领取失业金下我在工地做事交了意外保险,这会导致失业金不能领取么?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交工伤保险是不能领失业金的。如果失业人员与其之前的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条件的,才能去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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