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社会保险法律问答
重庆
社会保险
朋友贷款,怎么还要别人的社保是怎么回事?
你好,建议我方固定证据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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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没有给我们社会保障。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厂里不给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也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除罚款。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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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其他省份结婚,户口没有迁移,可以在丈夫的省份缴纳医疗保险吗?我怎样才能付钱?
法律分析:户口迁移后,居民医保也可以随着户口迁移,在现户口所在地交。1、该项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去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包括医保)关系接收函;2、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出)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并根据对方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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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美团的司机。公司不给我们社会保险怎么办?
公司不给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由保行政部门责令单位补缴;也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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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可以异地缴纳吗?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是可以在异地缴纳的,但是在异地缴纳养老保险需要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单位代缴,本人不能个人在异地缴纳养老保险。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是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申请缴纳的。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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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停止缴纳社保,导致无法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在申报期间社保缴费不能中断。用人单位在哺乳期内停止缴纳劳动者的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1、所需材料:《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某某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所以还没有结婚证生完孩子能报销吗显然不可以因为生育津贴是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的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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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自己注册公司做法人吗?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开公司的,没有任何的影响。只要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开公司: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但是,有一点要特别注意,那就是当事人开公司后,应当立即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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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158天的单位只允许休息90天,生育津贴158天或90天
一、产假158天单位只给90天合法么1、产假158天单位只给90天,也是合法的。不同的地区,相关政策也会不一样。四川、福建等地事业单位的产假,就在158天到180天之间。全国也有25省份陆续将产假延长至128天至158天,广东、甘肃、黑龙江、海南及河南产假接近半,西藏甚至可休1年。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二、产假工资怎么算的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3、产假,生育津贴。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即可,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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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酒店摔倒了,可以报医保吗?
法律分析:酒店由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若住院的话,则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同时若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则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要根据本地的相关情况确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损害的,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受害人一方来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人具有过错的举证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否则不能适用过错推定的严格责任。在受害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时候,只要基于其所受损害的事实提出赔偿义务人负有符合社会一般价值判断、所认同的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人则应就其已尽到与其所从事社会活动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义务进行反证和抗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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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其他医院住院,可以报销吗?
法律分析:住院不办出院手续,如果有医保或社保,则就无法享受报销,无法再次入院;如果是自费,而且住院费交够了,则多余的钱无法返还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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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要求退还公司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合法吗?
公司辞退员工要求社保赔偿是合法,必须要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保交齐。员工被辞退后中断社保,在找到新的工作岗位后可以继续交纳,离职后需要将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找到工作后再办理转移即可。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法律依据:《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同时填写一份《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3、资料提交后,通常45天左右完成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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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缴纳养老保险,60岁左右拿到多少钱
按保险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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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疗保险未生效,生效后可报销吗?
法律分析:可以报销。1、医疗保险连续缴满三个月,第四个月开始生效,可以报销相关医疗费用,统一到社保部门办理医疗卡,准备医院的发票,总清单,医嘱证明,病例等。2、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费用,报销范围,自费药不报销,乙醚药报销80。3、报销时需携带的资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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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在学校打球训练时手指骨折住院。异地医保报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这是学校的第三方责任,医保不报销。是这样吗?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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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否有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账户?
根据诉讼的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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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没有给我打住院清单,导致我无法报保险
您好提供给保险公司进行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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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司法部门冻结,可以办理社会保障吗?
你好你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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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领取失业救济金,那么我还能继续领取失业救济金吗?
因工伤造成失业,属于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劳动者向失业保险基金申请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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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二次报销是在那个部门报销的
大病二次报销一般在当地社保局报销。大病患者出院后需要携带诊断证明、身份证、参合证原件等材料到新农合结算科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则可拿到新农合补偿款,不符合条件则按照一般住院报销比例进行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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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养老金的老人死后,有丧葬费吗?
社会养老保险死后有丧葬费。丧葬费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需要赔偿给死亡人亲属用以料理安葬死亡人后事的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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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9年,从来没有买过社保,我现在已经离职了,能得到补偿吗?
【法律分析】: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在其离职时可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1)员工以没有缴纳社保为由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保。【(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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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支付了500元。还能退200元吗?
你好,根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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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疗保险停缴多久可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可直接向当地市医保中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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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于74年,2018年才交社保
国家规定,社保的办理条件:1、年龄条件: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60周岁。2、如果有单位挂靠(五险),交相应办理社保的资料即可。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照片或身份证原件。农村户口还需提供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3、如果个人想办理社保只能参养老和医疗,本地户口直接去当地的社保局办理;不是本地户口需开相关证明长期居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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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才缴纳的医疗保险,以前一直都有缴费
医疗保险有以下几种:1、社会医疗保险;2、住院保险;3、手术医疗险;4、重大疾病医疗险。具体情况可咨询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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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被判刑后取消养老金,如何理解原来的养老金比例是多少?你明白原来的养老金比例吗?
询问当地社保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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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工伤保险要多久才能下来?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的钱一般要1-6个月才能拿到。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都本人;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部分费用在完成工伤鉴定,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后,一个月左右可以到公司账户,至于公司什么时候转到工伤职工账户,要看用人单位的效率;3、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部分是按月支付,比如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费用是在受伤职工离职之后才支付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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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的冻结期是多少?
冻结养老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因为养老金属于被执行人的资金的一种,而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实行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时,其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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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到社保局的电话,说我非法领取失业金
可以要求退还失业金的情况:劳动者已经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如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等,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第二十八条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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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交几个月可以报销
生育险需连续缴纳满一定月份后才可报销。具体月份因地区而异,需查询当地政策。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了解详细规定。若连续缴纳中断,可能影响报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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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养老保险只交了十年,现在被辞退怎么办?
被单位辞退,养老保险没有中断,且一直缴纳着。到了退休年龄,除名前和除名后的工龄会连续计算的。因为,我国的退休养老保险制度是根据职工在退休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准,只要你个人没有中断缴费,而且把单位应缴纳的部分和你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足额缴纳了,到退休时候,你的工龄是从最初缴费的时间算起的。所以,除名不除名,与是否继续缴纳社保有关系,与退休时工龄关系不大。当然,必须是除名后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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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公司不向派遣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违法?
公司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如果不办理公积金登记,或者不为员工设公积金账户,不缴纳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相关管理部门可以责令限期办理,超过日期不办理的,可以进行罚款,罚款数额在一万到五万之间,以上明确表示了企业不缴纳公积金应该承担的后果,如企业在相关政府单位勒令办理之后不予理会而且情节严重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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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但公司只帮我交了四年社保,还能要求单位补缴吗?
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就应该给员工缴纳社保金,如果之前没有缴纳的,可以找单位领导协商让单位补缴之前的社保金,如果协商不成,你应该积极收集在职工单位工作和欠缴的社保金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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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第一次住院手术没有报销。第二次可以报销吗?
如果你第一次手术没有报销,这第二次再次手术,还是可以按医保政策可以报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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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现在还能补缴吗?
可以补交1、通过单位缴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个人补缴,对于本地人来说,是可以直接到社保局去办理的,可以交城镇职工社保,3、中介代缴,选择一个合适的社保代理机构代为缴纳,是最直接最省心的补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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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摩托车事故医疗保险能报销吗?
醉酒驾驶发生车祸后,需要进行治疗的,治疗费用中属于医保报销的部分可以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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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缴纳的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吗?
医疗保险有以下几种:1、社会医疗保险;2、住院保险;3、手术医疗险;4、重大疾病医疗险。具体情况可咨询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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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费用已报销一次,大病能否二次报销?
癌症二次报销需要以下条件:1、经过了国家认证的疾病才可进行二次报销,比如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唇腭裂、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结肠癌、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等20种疾病纳入了大病医保范围;2、并不是有花费就可报销,具体需达到多少金额才能报销是由当地政府来决定的。不过一般情况下,是超过5000元即可,不过由于各地发展水平不一样,因此报销的起付线也不尽相同,具体报销起付线需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办理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原件;2、新农合补偿结算单;3、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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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失业了,很难找到工作来申请失业救济金吗?
失业救济金领取的方法: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持相关证明,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和登记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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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能否查出新单位的社保记录
公司有权查员工的社保记录。职工社保参保时会有所在单位的记录,职工离职后之后,社保参保缴费处于暂停状态,其新就业时,涉及到将原单位社保转移到新单位的手续,此时新单位经办人员可以查询职工的社保记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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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养老金怎么计算?
农民的养老金根据自己的缴费以及其他方面计算。一般农村养老金的计算标准如下: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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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对领取失业救济金有影响吗?
领取失业救济金对再就业没有影响。领取失业救济金流程是:1、公民申请失业救济金后,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如有新的就业,需持原身份证、本单位法律依据:《就业通知书》及《就业失业证》到社会保障部办理失业救济金注销手续;2、公民领取失业救济金后,失业保险将重新计算。公民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后,其失业保险金记录将根据公民的实际情况重新计算公民购买失业保险的年限,对于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条件的个人,建议向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失业金领取条件是: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其本人意愿而中断雇佣关系;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工作要求的。员工失业后,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60日内,持劳动关系合同终止或者解除证明,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由其所在单位签发。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待遇,应当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1、身份证明;2、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证明;3、失业登记和就业证明;4、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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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赔偿工厂失业保险的标准
工厂倒闭失业保险的赔偿标准如下:1、应当按照规定赔偿员工,赔偿数额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支付就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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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能补缴吗?
医保一般可以补缴。如果单位或者劳动者欠缴医保的,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医保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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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金一次都没交,现在50岁可以一次性交吗?
50岁是否还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要分情况:1.若女性职工且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可以再缴纳养老保险,已享受养老待遇;若女性领导干部还可以缴纳社会保险;2.若男性职工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还可以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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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离职当月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是需要缴纳当月社保的。员工离职当月,如果单位不给缴纳社保,会有以下不良后果:1、用人单位将承担巨额的滞纳金;2、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列入社保“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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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退休仅10个月就去世了。他还有住房公积金吗?
退休后没有住房公积金了。因为公积金是在职人员和单位按一定基数分别缴纳的,一旦职员退休,原单位是不再为职员缴纳的。但退休职工可带上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之前缴纳的公积金提取出来。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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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每月15日到账,为什么我的还没到账
到账时间要看办理的进展,一般情况下失业金每个月15号到卡,经核查确认当月签字认定成功,本月的失业保险金已划拨到个人账户。因银行转账可能推迟,在本月底还未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话,请在下月初再次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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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育津贴是因为公司已经三个月没有及时缴纳社会保险了,后来的补充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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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半,现在才知道公司半年没给我社保,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六个月能补多少?
一、员工离职时公司没交社保赔偿标准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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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一个月在几号发放
低保发放时间具体如下:1、低保钱每月10号前到帐;2、但是有部分地区是每月中旬发放。还有部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月底发放。有的地区在每月的初、中、后十天分布,但一般在月底前分布。也有低保按季发的,也就是三个月发一次。一般会在当月4日前发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申请农村低保需要什么材料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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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投诉单位能否未缴纳公积金?
单位没交公积金,离职后可以起诉。可以要求原公司给补缴。原公司无正当理由不给补缴的话,可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投诉,也可直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执法部门反映。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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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交了三险还能拿到失业保险金吗?
失业保险金有三项领取标准: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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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交职工社保,为什么农村合作医疗不能交?
农村合作医疗只和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有冲突,不能同意享受这两项待遇,但与社保中的其他保险无冲突。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劳动者未到用人单位就业的,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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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过多导致晕倒住院20天以上,公司能申请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吗?
员工住院的医疗费,如果是属于工伤,公司应该支付的部分,计入到管理费用—劳保费或者福利费科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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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失业后注册营业执照还能领取失业金吗?
法律分析:办了营业执照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且可以一次性支取剩余部分。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如果在该期间内已经获得了工作并且获取了生活来源,那么此时将不可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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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缴纳社保。你能申请社会保险吗?
缴纳社会保险的当月发生工伤事故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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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领取失业金的时候就业了,我该怎么办?
你好,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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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交了两年的灵活就业保险。我会退款吗?
法律分析:灵活就业不交了可以退。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的时候,所有费用都是个人承担的,一般都是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纳,其中只有8%的费用能进入个人账户,也就是退保时能退的钱,而另外的12%就会划入统筹账户,这个钱是退不回来的,那也就是灵活就业人员退保的话,会损失12%的社保费用。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的是职工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可以退,但需要符合条件才能退回,并且不能全额退回,只能退回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中个人账户的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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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14年社会保险,公司辞职了,说不合适,能领失业金吗?
能否领取失业金关键是看其是否符合申请新业绩的条件。一、申领失业金的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求包括: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只有在街道登记的失业者才能申请)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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