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债权债务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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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朋友借了我的房产证抵押贷款,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房产证借给别人抵押贷款有很大的风险,如借款人后期还款逾期,将会对房产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房产抵偿债务。借给别人抵押贷款必须到当地房管所进行抵押登记并从登记之日起生效;进行登记时必须房主本人签字,就就意味着房主同意用自己的房产证作抵押担保,贷款人到债务履行期届满,偿还不了欠款,房主必须替贷款人偿还所欠贷款,这风险是相当大的。实际上将房产借给别人办理抵押贷款,实际就是承担了别人贷款的所有风险。房产证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它是由住房买卖合同、住房按揭协议、住房按揭贷款合同连接起来的三角关系。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五条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抵押未经登记,就不受法律保护。衍生问题:衍生问题:房产抵押期间是否可以买卖抵押物在抵押期间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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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冻结了,我会换银行卡吗?
银行卡被冻结了可以重新办一张银行卡。如果是因为逾期或是少数的违规操作,是可以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的;但如果是法院执行公务检查实行的银行卡冻结,那么重开也会被冻结。如果能够解冻最好是解冻使用,因为一个银行只能拥有一张一级卡。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银行网点,找到工作人员申请办理银行卡业务;申请人阅读法律依据:《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后,确认无误后签字;申请人填写《个人卡开卡申请书》,并将身份证交于工作人员。然后申请人在柜台密码器上设置自己想要设置的密码,并预留个人平时常用的手机号;工作人员将银行卡交于申请人,并归还申请人的身份证。拓展资料: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因为司法需要,可以延期三个月;如被执行人涉嫌犯罪,需要进行赔付或缴纳罚金,可永久冻结其银行卡账户。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①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②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债务已经清偿的;④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⑤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卡需要准备的材料身份证、50元现金左右、身份证复印件。年满16周岁以上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银行办理银行卡,未满18周岁不能开通网上银行功能;未满16周岁的需要由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银行卡,证件一般使用户口本。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和最少25元钱,去当地的农业银行网点。一般地县城及以上的县市区都会有很多的网点。银行内都会有大堂经理。进到银行里之后找到大堂经理说我要办银行卡。他们会很热情地告诉具体的做法。先填几张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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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无法偿还的最佳处理方法
被执行人无力还款最佳处理方法如下:1、债务人无偿还能力时,也可向债权人说明实际情况,由债务人分期给付,或由债权人让免;2、如债权人仍请继续执行,应嘱其指出可供执行的财产酌情处理;3、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在将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随时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4、如果是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可以终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院强制执行还钱的流程有哪些1、申请;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5、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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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把我的车开走了,我该怎么办?
欠别人钱车被别人开走了是否可以报警,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是执法部门,依程序依法开走属于执法,不可以报警;2、如果是债权人再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开走就属于违法了,这种情况,可以报警。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是没有权力私自扣留债务人车辆的,如果私自扣留债务人车辆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债权人应该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扣留车辆。欠款属于财产,车属于不动产,也是财产,扣财产催讨财产,不属于严重违法,不构成犯罪。但是是一种违法的讨借行为。如果双方不理智,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由人民法院查封车子以及他其他财产。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调解,还清欠款,调解不成,人民法院会判决,限期还清欠款,到期不还清欠款,人民法院可以拍卖车子,优先归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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