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身份证过期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在北京本地补办的。本人需要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需要先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再填写登记表以及缴纳证件的工本费。异地受理点在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或补领的申请后,需要把受理的信息,发送到申请人户籍地的公安机关。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