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调解离婚后,当事人还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有限制,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在调解书生效前,一方有反悔行为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结束调解继续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