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继续领取**。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救济金领取期限依据缴费年限确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期限到后未就业,一般不再续领。若存在骗取失业救济金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法律分析**:失业救济金的领取是基于失业人员与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定年限,并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后,为保障其基本生活而提供的临时性经济补偿。领取期限由缴费年限决定,旨在帮助失业人员渡过短期经济困难,鼓励其积极再就业。因此,当领取期限达到法定上限且仍未找到工作时,通常不能继续领取。**提醒**:若失业救济金领取期限结束后仍未找到工作,且面临严重经济困难,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就业服务机构,了解相关援助政策和再就业支持措施。若发现有人通过欺诈手段继续领取失业救济金,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