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房屋产权法律问答

广东
房屋产权
原来的房产证是一层,怎样计算面积?
法律分析:1、《房地产权证》上有一般会包括3个面积:总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建筑面积。房屋的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屋外墙(或外柱)外围以内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一般是根据房管局属下测绘所所测量出来的数据为准的。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并没有实物测量,所以有时会产生面积误差。2、面积误差计算:面积误差比=(实际计价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100%。如果实际面积跟合同约定面积出现误差的,误差在3%内属于正常范围,多退少补。如果超出3%,可以退房,或者买房人只补齐面积误差3%的差价即可。3、一般情况下,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房产证面积一般登记为建筑面积,包括套内面积、柱、墙等结构面积和公共分摊面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东莞法律问答顾问
东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乡下盖房子的时候,怎样用别人的名字写协议
不能不写如今国家的要求是房地一体,即不动产权证书上不仅要标注房屋的面积及宅基地面积,共有情况、权利类型、权利性质及用途也会标记的一清二楚。简单来讲,农村的不动产权证书就是农房的产权关系证明,具备很强的法律效力。那么,在房屋一体化确权颁证的过程中,有一个问题往往无法避免,即宅基地房产证上的名字究竟是写一个人,还是要把家庭成员共有人的名字一起写上呢?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这一点上,乡村与城镇有明显不同。城镇商品房的房产证如果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则从法律的意义上,这套房产归属一个人所有,在产权证书上的共有情况一栏也会注明:单独所有。而农村的宅基地房产证,则是即便写一个人的名字,其权属关系也是共同所有的。依照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并非某个人享有。众所周知,农村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的,产权证书上即便写一个人的名字,从实际意义上来说,这套房子的产权关系也属于所有的家庭成员。之前,许多网友私信小编询问究竟有没有在农房的不动产权证书上添加共有人的必要?原则上,国家允许添加共有人,但是添加的实际意义并不大,这是因为牵涉到拆迁补偿的时候,拆迁金额的多少也是以土地面积和户作为衡量标准,并非给予个人补偿。况且,农村征收拆迁土地的补偿严格来说是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而农民只能依法得到房屋拆迁的补偿款。因此,由此来看,宅基地确权证书上即便没有添加所有家庭成员的名字,其所有权依然是家庭,而并非权利人单独所有。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广州法律问答顾问
广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怎样确定别人有权在我家盖房子。
别人在自己的地上建房属于谁,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1、对于没有协议的,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可以收回房屋的权利;2、但是有协议的规定的,房屋还是应该属于房屋建造者的。农村自留地建房合法吗农村自留地建房未经批准,都是违法的。农村自留地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用于农业生产并可以长期使用的土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都对农村自留地作了明确规定,农村自留地和宅基地、承包地一样,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且农村自留地是让农户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的。农民是不能私自在自留地上建房的。在农村自留地上建房,属于村民建设住宅,需要依法批准的,且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未经批准的都是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八条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深圳法律问答顾问
深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房产证是父母加媳妇要交多少税
法律分析:要交税的。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理费用,主要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办理。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第三种情况: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3、万分之5的印花税。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深圳法律问答顾问
深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房主爷爷去世的房产如何转让给孙子?
【法律分析】以转让的方式转让房产,即按照交易程序以出售的方式转让房产。父母遗留的房产子女继承方式是通过捐赠的方式转让所有权,即先对捐赠进行公证,再对房屋进行评估鉴定,最后进行所有权转让。还有方式就是通过继承方式来转移房屋所有权,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分割房产和钱款,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如继承人之间存有异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特殊情况下,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广州法律问答顾问
广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房产证是夫妻二人的名字。房产要不要改成一个人的名字?
丈夫去世房产证的名字需要更改,具体如下:1、应该改成当事人的名字,需要办理继承手续;2、如果当事人有孩子,孩子也是有继承权的,如果想落到当事人一个人名下,需要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是可以继承房屋的,配偶是属于第一继承人,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女方可能分割属于自己的部分后,再对男方份额进行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深圳法律问答顾问
深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购房合同上是否有一个人的名字办理房产证还需要结婚证
法律分析:在实践中在房产证上加名不一定非要结婚才能加的,共同产权人、父母等人也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他们的名字。房产证加名字的方法:1、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如果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2、共有产权是指房产证上仍为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在共有人一栏有共有人的名字,产房屋的产权属共同产权,可以在公证处公证各自所占份额。3、不需要办理两个证件,如果需要其房产为两个人共同拥有的话,可以在办理房产证时,申请产权共有,就是在房产证的共有人一栏申请填写共有人的姓名。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共有及其类型】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三百条【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权】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广州法律问答顾问
广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码与本人房产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不同,法院有权查封我的财产吗?
法院可以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离婚已过户的,如果不属于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人民法院不会查封,除非第三人书面确认该房产仍属于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揭阳法律问答顾问
揭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