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土地纠纷法律问答
石家庄
土地纠纷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需依法登记,受法律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登记后的土地权益受保障,有争议可协商或由政府处理。不及时处理争议可能会影响土地利用和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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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退耕还林。我该怎么办?
当退耕还林土地被占用时,当事人可自行与对方进行和解,也可以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或向县区土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第四条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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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归国家所有权
海域归国家所有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四条。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国家所有或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可以依法占有、使用和收益。因此,海域作为自然资源的一种,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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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财产被村干部挪用!那个部门负责吗?
法律分析:村干部滥用职权,侵占集体财产的,村民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村干部所作的决定,并赔偿村集体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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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独生子女,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一、独生子女分户后可以申请宅基地吗1、独生子女分户后不可以申请宅基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二、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是什么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2、现场勘查。乡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人民政府审核;5、审核上报。乡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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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因土地纠纷,主动挑衅一方轻伤法院如何判决
法院会判决打人者支付伤者的医疗费,以及因治疗产生的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相关损失。此外,殴打他人致轻微伤的,还会被公安机关处以最高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殴打他人致轻伤的,还有可能被人民法院判处最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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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买卖土地怎么样才被法律认可
私人买卖土地需办理法定手续才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未办理审批手续的私人土地买卖是非法的,可能导致违法所得被没收、建筑物拆除、罚款等后果。符合规划的也可能被没收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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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土地被别人强行占用,我该怎么办?
土地被别人强行霸占的处理方法如下: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制作土地纠纷处理决定书要包含哪些内容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地址以及代理人、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申请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3、处理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4、处理结果;5、不服处理的补救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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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分地了,但是当兵转业后,现在还能确认土地权利吗?
具体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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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农村河流改造不合理,如何投诉
申请行政裁决,请求依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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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民自建房,是包工包料,建房时偷工减料,我该怎么办?
1、工程偷工减料举报,处理方式如下: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七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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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土地承包给他人并被政府占用,该如何分配补偿?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更好地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做好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执行有关征地补偿费的法律法规对于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和管理,要认真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辽宁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辽宁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五个不准”:农村土地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不准擅自改变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已经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且无法恢复的,可以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不再恢复);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不准剥夺和非法限制其应当获得的相应征地补偿费;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的意见,不准假借以村民会议或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对农村土地的投入,不准克扣或剥夺投资者的合理补偿;公开发放征地补偿费,不准以任何理由克扣、侵占、截留和挪用。国土资源、农业、民政、劳动保障、财政、监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二、进一步明确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1、分配对象。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分配对象为其所有者。(1)所有者是个人的,支付给个人;(2)所有者是部分农民群体的,支付给部分农民群体;(3)所有者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2、分配原则。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属于集体资产,按照《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在使用时,必须经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严格用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项目。(二)安置补助费1、分配对象(1)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被征地农民同意统一安置(含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下同)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负责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单位;被征地农民以书面形式放弃统一安置的(不含应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下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其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4)征收、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发包的果园等土地,其安置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其安置补助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2、分配原则(1)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由该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和管理。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如果其家庭承包的耕地全部被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偿费支付给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且在全部享受安置补偿后,该承包方以后不再获得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部分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享受部分安置补偿费后,不再增加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面积。实行平均分配安置补助费的,在平均调整承包地后,安置补偿费平均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2)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的,安置补助费原则上支付给原承包方。(3)属于其他方式承包或以作价、租赁等形式取得承包权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助费归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已经发包且承包方一次性交纳承包费的,要退回剩余期限的承包费。(4)机动地的安置补助费原则上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但其享受补偿数额的土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耕地面积。新增人口在获得相当于该集体经济组织人均面积的全额安置补偿费后,今后不再获得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机动地安置补偿费如有节余,归该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和管理。(5)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的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生产、生活安置,不得用于偿还该集体经济组织债务。(三)土地补偿费1、分配对象(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2、分配原则根据被征地农民的意愿,放弃统一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要将被征地农民获得安置补助费相对应的不少于8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分配对象。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或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的,可将不少于8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分配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规定留存的土地补偿费,纳入公积公益金,严格管理,将不低于90%的土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各级政府应引导和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按照有关规定,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参加社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根据《辽宁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条件暂行办法》(辽政办发〔2005〕81号)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该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按照不高于70%的比例,分别从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进行提取和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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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土地是属于村民委员会还是村民小组?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只可以拥有使用权。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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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耕地一亩立案标准
非法占用耕地立案标准是: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的,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应予立案追诉。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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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种过土地,但如果我现在不回来呢?
法律分析:原则上是要不回来了。理由有两点:一是我国的农村土地是以登记为基础的,你家不能提供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无法确定具体的地块;二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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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人地皮上盖房子赔偿该怎么分配
在他人地皮上盖房子,赔偿分配应先由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法院会基于实际情况判决使用人,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定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需经登记才发生效力,否则可能导致权益受损,如无法证明所有权、面临拆除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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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农村自建房被承包商盖歪了30厘米左右,能起诉赔偿吗?
先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鉴定,确定损失数额,然后要求施工方进行赔偿,如果施工方不赔偿的话,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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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已确权,生产队能否收回?
生产队有权收回土地。国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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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它们分开了,怎么能分开呢?
兄弟之间分家不是必须要依法分割财产,是否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该由兄弟两个人和其他家庭成员共同进行协商来决定。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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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后转租和收到租金后潜逃的性质如何确定?
你好,转租需要房东的同意,如果房东不同意,可以撤销你的转租合同。那么你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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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地上建厂房需要什么手续?
一、正面回答建厂需要什么手续:1、利用自有私房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二、分析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个人可以因兴办乡镇企业申请用地用于建设厂房等建构筑物,但所选地必须符合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城镇总体规划,拟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三、厂房建设的流程?1、要有一片土地,依实际面积做个规划;2、根据规划设计厂房图纸,上报规划局;3、三、申请土地,土地部门准建并给出用地红线;4、四、根据规划设计厂房施工图纸;5、以施工图找施工单位;6、选择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交流;7、施工单位依据规划图放线并按施工图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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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屋,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尚未解决
首先先到当地的信访局和建设局去投诉,如果无果,收集好对方拖欠工程款的证据向当地法院起诉,连带追加分包商和总发包商。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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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占用集体用地,我该怎么办?
如果发现邻居家盖房子占用了自己的地,那么作为当事人肯定会上前阻止,不过这些时候双方往往会各执一词,甚至因此影响邻居间的和睦相处。但是,如果你因此受到的损失较大的,此时你可以通过诉讼、保全等方式来维权。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承包合同纠纷;(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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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和别人换的土地我盖上了房子,对方反悔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方反悔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实践中,一般认为,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当初的口头约定不持异议,且互换事实已实际发生,则互换关系即告成立,只要土地互换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其口头约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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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们县的一个村子里买了一块地。村委会开了一张收据并盖章,但现在村里不承认。我想问我该怎么办?
你们有登记证书或者书面资料证明吗?有的就可以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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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批准书有效期多久
宅基地批准书的有效期通常为两年。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在获得宅基地批准后,应尽快进行建设规划,避免使用权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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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了我村的饮用水资源和灌溉水资源!我们村有权阻止它
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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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卖掉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给别人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确实存在限制。首先,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合同是无效的。其次,买卖双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详细约定房屋的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再者,没有房产证的房屋,需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最后,农村房屋买卖要谨慎,因为法院通常以认定无效为原则,有效交易需满足买卖双方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经过审批或符合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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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国家土地承包时分配给土地,第二轮国家分配土地时分配给土地,因为户口不在,没有分配土地。
对于土地纠纷,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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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转包分包合法吗?
转包分包在2024年是否合法,取决于具体操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非法转包需承担连带责任,且诉讼时效为三年。超出时效,保证人虽未免责,但可获得诉讼时效抗辩。处理不当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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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划分不合理,可以找哪个部门反映
1、学区划分不可能以学校为中心以同等半径画圆,因为那样可能会导致有的区域不在任何校区或是同一栋楼的孩子在不同校区。学区划分所要考虑的绝不仅仅是就近一个原则,还要根据区域内小学布局以及适龄儿童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公办小学的施教区范围和招生规模。2、如果教育局学区划分确实不合理,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询问政策制定问题。法律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第二条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县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校数量较多的区县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各地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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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归村委会所有
各地规定不一,参见当地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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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赢得了农村土地纠纷,我该怎么办?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仲裁,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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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种我的土地不给钱,我有没有权利在土地上收割小麦?没有合同,只有口头协议
根据协议的具体事实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效力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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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走什么流程
自建房土地使用权证办理需先向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审批表,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合法使用的国有土地需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确认使用权。未及时办理可能导致产权不明确,影响房屋交易、抵押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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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在农村宅基地可以建房吗
退休人员是否能在农村宅基地建房需视情况而定。需满足特定条件,如户口在本村、符合规划等。若不满足条件或涉及违建,问题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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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亲和我一个户口本两张土地证书,这两张土地证书都有效吗?
法律分析:一个土地使用证可以分成两个证书,但这种情况仅限于房地产开发商拿着大土地使用证划分成多个不同的土地使用证,如果是日常生活当中,家庭成员之间分割土地使用权的话,只能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过户,不能将一个土地使用证分成两个。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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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没有土地证一方强占应如何处理
强占无土地证土地属违法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应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如涉及农用地改建设用地,还需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同时可能面临罚款和刑事责任。不及时处理将导致土地资源被滥用,破坏土地市场秩序,且可能引发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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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现在老人不想把土地给儿子怎么办?
您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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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修建水泥路的政策是什么?
村村通水泥路建设工程是“十一五”期间国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主要解决通往行政村或连接区域内重要自然村公路,从2006年开始至2010年实施结束,全县共完成700余公里,要求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路基宽5米,两侧路肩各0.75米。“十二五”期间,从2011年开始至今,由县财政出资结合新农村建设,县政府实施“村道延伸工程”,建设标准要求路基宽5米以上,路面宽不低于3.5米,厚度不低于18厘米,两侧路肩需硬化且不低于0.75米,长度不低于200米,一般优先安排通往人口集聚地较集中村庄,补助标准为12.5万元公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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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没给我们留路通行,村委会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并且有失误审批,我们该怎么做
对农村建房未留通行道路的问题,若村委会调解无果且存在审批失误,您有权要求对方排除妨碍。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虽然建房留路未有具体法规,但应满足相邻权人及村民通行需求。如对方违规,您可向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投诉,甚至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忽视此问题可能导致通行困难,影响日常生活,甚至引发更严重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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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儿户口迁出,娘家父母的土地能分配吗?
法律分析:首先要确定土地是集体的还是个人的,要是集体的,户口迁出,不再是这个集体的,当然没有权利了。如果是个人的,是你父母的,父母健在,那就不管你户口在不在,都没你的份,如果是父母的,且父母不在了没有遗嘱的话,你做为第一继承人之一,不管户口在不在,都有权利分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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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复耕后,使用权属于谁?
农村宅基地复垦后,所有权仍属于原所有权人,即原农村集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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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农村户口和土地分配后来转移到城市户口。你们家乡还有一块土地吗?
农村人口转城市户口后,土地的处理方法如下:1、单纯的个人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原在农村所承包的土地不能收回;2、全家迁入小城镇、县城落户的,由承包方自愿交回土地,不愿交回的,继续享有承包地;3、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定居,且全家户口从农村户口转变为城镇户口的,村集体可以依法收回承包地。设区的市,是指直辖市或者地级市,不包括县级和县级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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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土地纠纷收集哪些证据,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房屋拆迁土地纠纷需收集主体资格、拆迁程序及实体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政府征收土地需公告并实施,涉及补偿、安置等,证据不全可能影响您的权益。请务必妥善收集,以免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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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土地是以我父亲的名义,不给我确认权利怎么办?
您好,看产权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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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的宅基地建洗浴中心可以吗?
你好,需要有批准修建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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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我冻结父母合作医疗和土地补贴,合法吗?
您好,个人认为,可向担保人主张还款,可采取保全措施,个人认为合作医疗款属于特殊款项,不应冻结。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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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土地在不知不觉中被别人占用了。我该怎么办?
土地被别人侵占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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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土地证没房产证能办营业执照吗
有土地证没房产证,通常能办营业执照。但需符合当地政策,确保土地用途合法。若涉及商业用途且产权不明,应及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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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了我民下的宅基地。合法吗?
法律分析:私下买卖宅基地是违法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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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占用了我家门前的一块空地该怎么办?
首先,要确认邻居的占地行为确实侵犯了自身的利益;其次,收集好相关证据后,可采取先和邻居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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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坟墓埋在我的地里,怎么补偿呢?
法律分析:别人在我家地里埋坟,可以到民政部门进行举报。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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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征收该怎么样给安置费
青海征收安置费支付根据居民安置情况而定。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安置,则费用支付给该组织;若居民不需统一安置,费用直接支付居民。未依法支付安置费可能导致居民权益受损,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需经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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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土地所有权是否得到确认,户主已经成为无父母的户主。谁拥有土地所有权?
你好,要看土地性质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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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咨询农村土地律师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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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且情节严重。此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若不及时处理,将破坏土地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并可能引发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如相关责任人员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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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家前面的土地被邻居强行占用,我该怎么办?
首先,要确认邻居的占地行为确实侵犯了自身的利益;其次,收集好相关证据后,可采取先和邻居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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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土地确权谁的名字都是谁的土地
土地确权谁名下算谁的地。土地确权到谁的名下,归谁使用,所有权是国家的,只确认该块土地归谁使用而不是所有权。按规定应该是确权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国家要求的就是一户一确权,并且细化到个人,但具体的操作一般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确权,家庭成员内部分配不在确好范围,除非家庭内成员已成家分户的另当别论。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的书面请求;(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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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吗农村家家户户都修路了,我该去找谁?
向当地政府反映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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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在什么单位办公
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在当地的法院办公,或者也可以在当地的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主要负责处理土地争议、土地纠纷的范围。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需要涉及土地争议的合同、仲裁申请书等材料。
#土地承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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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土地承包什么意思
二轮土地承包是对一轮土地承包的延续,确定土地承包关系并签订相应的土地承包合同。 承包方违法二次分包将受到法律制裁,可能面临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甚至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
#土地承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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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权是怎样的
我国土地承包可以用来种树或者是果园以及其他乡相关的经营活动,所以说对于土地承包权来说,肯定是需要签订合同,根据我国法律途径来进行。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土地承包权是怎样的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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