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通事故法律问答

山西
交通事故
他的车撞上了乡村道路,谁的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因为过错或是意外导致的人身伤亡或是财产损失的事件属于交通事故。如果当时报案了的话,或是之后报案也行,谁的责任大,谁的责任小,还是谁要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是需要由交警部门来认定的。交警部门会在对事故调查之日起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各方的责任。如果责任无法查清的,也会根据当事人的陈述以及现场证据等出具交通事故证明送达给当事人。事故认定书或是事故证明是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运城法律问答顾问
运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如何处理没有保险的车祸?
一、没有保险的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理1、没有保险的车出交通事故应当由未投保方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由于未交交强险属于违法行为,因此需先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二、车辆需要购买的保险有哪些1、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要购买的保险,当被保险的机动车辆在道路上有出现交通事故,从而导致受害人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保险公司就会在责任限额之中进行相应的赔偿;2、车损险,只要满足车损险的维修要求,所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都会承担;3、第三者责任险,如果在开车的过程中,有撞到私人物品、行人等,从而导致第三方车辆受损。只要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都能享受相应的赔偿;4、不计免赔险,这种是属于一种补充险,当出现车祸以后,都会出现一个免赔额,代表的就是车主需要自付的金额。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两辆电池车相撞!怎样处理一侧骨折?
法律分析:1、单纯骨折损伤不足以鉴定伤残等级,需要带康复后根据具体的机体功能受损程度来作鉴定;2、按目前情况,对方医药费和误工费是需要责任方承担的,至于后续如果对误工损失存在异议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误工损失证明和个税证明;3、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一般情况下交警作出了责任划分之后,如果有相应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和处罚之后就没有其他事情了。剩下的只有民事赔偿方面的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顾客要求赔偿新车的费用。我该怎么办?
一、新车被撞怎么要求赔偿1、新车被撞,应该由对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的修理费,及在车辆修理期间合理的交通费。对方负全责但不愿付修理费的,可以先由自己垫付修理费,等取得修理费发票后再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2、法律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当事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维修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营运车辆,应当赔偿停运期间的损失,非营运车辆,应赔付车辆不能使用期间的合理交通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二、新车几年报废1、出租车(小、微型)8年;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20年;4、微型载货汽车12年;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15年;6、半挂牵引车15年;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规定处理。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1/10
最新知识
法律知识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