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交通事故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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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被一辆东西向的车撞到了后保险杠上。谁负责
【法律分析】: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撞车,责任认定需要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来确定。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如果没有遵守上述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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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负全部责任,社会保障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职工在上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则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未交纳工伤保险的,其赔偿金额有用人单位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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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受伤,我们该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中受伤对方全责可以要求的赔偿如下: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1、在治疗终结后,委托人向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委托评定伤残等级;2、鉴定机构进行审核,并做出受理决定;3、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后再进行复核;4、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并发送给委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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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不是我的全部责任,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全部的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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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对我们有影响吗?
交通事故后这些情形下可申请救助资金: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2、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3、机动车肇事逃逸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抢救伤员需要及时支付的抢救费,应当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接到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立即进行垫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第三十一条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第三十一条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第三十一条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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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记录仪的录音能否作为证据?
录音录像能作为证据。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录音、录像证据必须合法取得;2、录音、录像虽未经对方同意,但不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获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3、录音中谈话人身份明确;4、录音的内容限于与案件相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行为或活动;5、对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不能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有哪些不能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如下:1、录音、录像无法在采集录制设备上正常播放;2、只能提供拷贝后的电子数据,无法提供原始录音录像;3、在提交录音录像作为证据的同时,应当附带提交相应的文字整理;4、录音录像存在违法违法,获取的手段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5、单独的录音录像如果不能直接看出与案件的关联性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6、其他法律要求的,不能作为证据采用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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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负全部责任,谁应该支付出租车的误工费?
撞到出租车赔误工费,该由保险公司和责任人负责。撞了出租车造成出租车无法运营的,产生的误工费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承担。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1、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标准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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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我可以自己选修理厂吗?
可以自己修。不过必须是在保险公司定损之后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比如说如果机动车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未通知保险公司共同查验财产损失状况,车主自己找人修理损坏的财产,那么,就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保险公司可能认为,你修理的地方不是本次事故造成,对于不属于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坏,保险公司就会拒绝赔偿。拓展资料一、注意:修理前必须定损1.按2021年执行的法律依据:《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无论是交通事故造成自己车辆损坏,还是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坏,都要求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维修机构、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2.无法协商确定的,双方委托共同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评估。如果机动车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未通知保险公司共同查验财产损失状况,车主自己找人修理损坏的财产,那么,就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保险公司可能认为,你修理的地方不是本次事故造成,对于不属于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坏,保险公司为什么要赔偿呢。或者说更换的零件,明明可以用国产,却用了进口的,明明只需要更换低价格的零件,却更换高价格的零件。或者说,交通事故损坏的部位只需修理,你却更换,修理成本低,更换价格高,保险公司对扩大的损失,不负责赔偿。二、定损的标准1.车辆定损标准是经过国家物价局规定的,全国统一。2.投保人的车子一旦出了事故,有专门的定损部门对出事车辆进行评估,但投保人必须在24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报案。3.如果因为投保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案而导致二次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是不会接受此种事故理赔申请的。4.保险公司定损的过程与保险公估机构的标准是否一致这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是一致的。5.投保人的车辆出现事故,只要及时地通知保险公司,定损后投保人就可以到修理厂进行修理了。6.车辆定损的标准是根据该车的价位和投保的险种来决定的,如果投保人所投保的险种齐全,那么一旦该车辆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是会对该车所造成的损失百分之百地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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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出租车,出车祸,如何索赔?
一、出租车事故造成乘客受伤如何赔偿1、出租车事故造成乘客受伤赔偿如下:(1)赔偿标准包括被害人的医疗费,按照实际治疗所花费的费用计算,凭医院的收据支付;(2)若被害人后续还需治疗,则要按照必要的治疗费用进行赔付,误工费,按照当事人因误工而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按照当地平均征收标准计算,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其他财产损失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第八十七条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二、交通事故发生后理赔是怎样的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6、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后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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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前车没有商业保险怎么弄追尾前车没有商业保险怎么弄
一、车被追尾对方没有商业险怎么办1、车被追尾对方没有商业险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所有的损失。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可以通过代位追偿的方式来让自己的保险公司赔付损失,然后保险公司再向肇事方索赔。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出车祸对方全责的处理流程是什么1、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2、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然后找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记住带好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3、定损中心一般都和修车厂挂钩的,如果定损以后就在那里修,无责方修好车可任意离开,把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给对方;4、修好车后,去提车的时候需要先把修车费用交给修理厂。修理厂会给打印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和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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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撞人,坐在车上的人需要参与赔偿吗?
骑电动车撞到人,后面座位坐的人需不需要承担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电动车载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车载人骑行发生交通事故,后座上的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如果是后面那人导致驾驶员操作失控。这个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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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闯人全责如何赔偿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一、开车撞了人保险公司如何赔偿1、开车撞了人保险公司赔偿如下:(1)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足够,保险公司不用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二、开车撞了人交警一般扣车多久开车撞了人交警一般扣车不超过十五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首先有权扣留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权力,但扣车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天,要结合不同情况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排除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一般扣车时间最长为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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