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损害赔偿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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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我想抱怨医院是出院还是住院
法律分析:在与医院发生纠纷的时候,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对于医院投诉的问题,参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一般来说,根据医院等级的不同,其受理投诉的部门也会有所不同。《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办法。其目的是提高医院投诉的管理,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这也是近些年,愈演愈烈的医闹问题针对性的办法之一。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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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园里被别人打了,他们整个过程都没有还手
被人打了没还手报警的处理:如果尚未构成犯罪的且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如果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如果调解不成的,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作为一种暴力型犯罪,被告人除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也要对伤者进行民事赔偿。追究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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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买了360元的家具。退款后没有退货。我该怎么办?
实体店买的家具质量不好,对方不愿意退货,该如何维权?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遇到许多的问题遇到问题就要及时的进行解决,就是我们常规的一些思想也是正确的选择,当我们遇到问题的时候,我们可以请人帮助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以免对自己的生活造成影响,下面我们来解决一下这个问题,实体店买的家居质量不好,对方不愿意退货,我们该如何进行相关的维权呢。首先我们可以与实体店进行有效的协商,这样可以更好的解决自己的问题,我们不必要进行退货,我们可以换货。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相关的一些赔付。同时我们也要注意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这两部法律就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你在实体店买的家居,它的质量是有问题的,你可以要求经营者进行更换或者是修理的义务。如果进行有效的协商,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消费者可以向有关的行政部门进行申诉,可以依法向质量管理部门或者是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这样可以有效的解决自己的问题,同时对商家的一些情况进行调查,处理他们的违法违规行为。做生意应该要 诚实守信,做到质量最好,不能以次充好,这样是不道德的行为 ,这样的人在做生意的途中,就会遇到种种的一些困难 ,虽然前期可能会使自己受益,但是从长远发展来看,这样的人必然会受到社会的唾弃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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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把别人的快递给了我,谁的责任?
属于快递公司的责任。快递单上写明了签收人,就该由签收人亲自签收包裹。如果快递员没征得签收人同意,就将包裹交由别人代收,应视其未尽到送件义务,因此导致的包裹丢失、物品损坏等问题,由快递公司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六条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第四十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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