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刑事辩护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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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现在法院判决是三年,我想终止怀孕,是否一终止怀孕就收监狱
一、孕妇被判刑三年怎么办1、孕妇被判刑三年,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被判处三年以下包括三年有期徒刑的孕妇会被判处缓刑,只需要遵守缓刑期间的规定,度过缓刑考验期之后,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执行机关的规定,不再执行原判刑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二、孕妇被辞退怎么办孕妇被辞退,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2、如女职工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视为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合同时间应确定至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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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起诉的迹象是什么
检察院不起诉的,会通知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会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也会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也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第一百七十九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第一百八十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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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700元可以立案吗?
盗窃行为既可以构成刑事案件,也可以构成行政治安案件。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盗窃行为出现后,如果达到一千元以上的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话,就是刑事案件。如果达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就是行政治安案件。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2、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3、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4、其他立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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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能再次申请恢复执行吗?我恢复强制执行后,如果和解后被执行人不履行,我能再次申请恢复执行吗?
一、执行和解协议后还能申请强制执行吗1、执行和解协议后还能申请强制执行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如存在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情形之一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再次申请法院恢复强制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二、执行和解协议不履行申请恢复执行可以吗可以的,和解执行协议签订后,被申请执行人不履行和解执行协议,申请执行人享有“或执或诉”的选择权。但两种救济方式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进行。如果被申请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只能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这实际上变相限制了和解协议中违约责任条款的适用。因为没有违约成本,被执行人可以任意违约,这使得执行和解协议对被执行人的约束力大大降低,显然有悖于公平原则。赋予了申请执行人一种全新的权利和救济方式。当被申请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时候,申请执行人除了可选择申请恢复执行外,还可选择另行起诉,要求被申请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负担比原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更重的义务。这样,就对被申请执行人加大约束,更好地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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